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成都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的通知》(〔2025〕9-73)要求,为加强我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培育扶持,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现将组织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请各镇(街道)广泛宣传至相关涉农企业,并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具备综合实力较强、联农带农作用突出、履行社会责任好等条件,具体要求遵照《成都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基本标准执行。
二、申报认定资料
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2025年成都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
1.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介绍(3000字左右);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和2024年度企业资产和效益情况(财务会计报表),(注:审计报告需持有防伪二维码);
5.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具体说明2023-2024年企业有无银行资信方面的问题;
6.县级(含)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情况证明,需要说明三年内(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企业有无重大涉税违法问题;
7.县级(含)以上农业农村或其他法定监管部门出具的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情况证明,说明2023-2024年企业是否存在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方面的问题;
8.所辖镇(街道)、园区出具企业基地和带户规模的情况说明;
9.县级(含)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企业带动农户情况,说明2023-2024年企业带动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数、带动农户增收数等情况;
10.企业应享受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说明2023-2024年企业享受到的财政、税收、信贷、出口等方面的政策扶持情况;
11.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2000字左右),说明2023-2024年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三、申报资料报送要求
1.资料装订要求:按照上述申报认定资料顺序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进行装订,封皮统一用蓝色哑光纸;申报资料不能提供原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审计报告无法提供原件的,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鲜章。
2.资料报送时限: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17:00前,逾期未报视为无。
3.资料报送方式:纸质版资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投促科(二)403孟银银、何婧处,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qlnyjcyk2@163.com,(注:电子版资料包含可编辑word版、PDF盖章版及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
四、申报程序
1.由申报主体按照申报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向邛崃市农业农村局提起申请;
2.邛崃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申报材料真实性、完善性审查(包括现场考查);
3.邛崃市农业农村局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形成申报意见向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的通知
1.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的通知
2.成都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认定标准摘录)
2.成都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检测管理办法(认定标准摘录)
3.2025年成都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
4.2025年成都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
4.2025年成都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
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3日
(联系人:王光尧,孟银银;联系电话:17882317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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